農曆七月初七,傳統上我們叫七夕。不知何時變為情人節。小時候,母親在七夕這天要拜油飯,雞酒 龍眼及其他供品,地上一盆水,有一條乾淨新毛巾, 有圓仔花好幾朵,在稻埕前廣場祭拜七娘媽,供桌上有以前的古錢( 有洞)拜過後 換紅線再給小孩子們配戴以保平安。

這是忙碌的一天, 因為要祭拜。目的是保佑孩子平安長大。以前孩子生養多, 但醫療不發達,孩子容易夭折,能平安長大是很多父母的祈願,我們家也保存古禮,年年行禮如儀。 小孩子樂得可以大快朵頤一番, 至於習俗是擺放一邊的。

幾個小弟長大到十六歲也有燒七娘媽亭給註生娘娘的習俗,代表長大成人了。也算成年禮。儀式是莊嚴隆重的。現在鄉下還有,都會地區少見了。時代變革,也是物換星移, 風俗習慣也跟著變遷。


以下是轉載更完善的說明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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農曆7月7日為七夕,又名七巧節,相傳在這晚上牛郎織女將於天上渡過鵲橋相會,又傳這天是織女生日,所以也稱為「七星媽誕辰」,俗稱「七娘媽生」。七夕乞巧(向織女乞求1雙巧手、巧技、巧智的意思)原是傳統社會的民俗活動,具有古昔生活傳承的價值意義,於七夕夜晚拜七娘媽仍存在社會生活中,後轉換成為「做十六歲」的科儀。

「七娘媽」中的「七」有一說為第7的意思,即指天帝的第7個女兒,也就是織女。亦有一說這個「七」乃指織女和她的6個姊姊一共7位。而在閩南的傳說中,織女的姊姊們由於同情牛郎織女這對佳偶被王母娘娘拆散,便在暗中保佑牛郎織女這兩個「孩子」,由此發展出七星娘娘是兒童保護神的說法。而因古時醫學不比今日,嬰兒夭折所在多有,後來發展出父母把子女送給七娘媽作為「契子」,即作神明義子、義女的習俗,以祈求孩子能夠健康順利長大。父母並為孩子許願,如果子女能順利長大到16歲,必定回廟中還願。

在臺灣民間則以16歲為成年,稱「做十六歲」。做十六歲相傳始於清朝臺南府西外城「五條港」(今臺南市西區長樂街一帶),原五條港沿埠岸的各進出口行郊(郊為臺灣清領時期的商業公會組織),商行雲集,碼頭裝卸搬運的勞力工作不乏有未滿16歲的童工幫忙以貼補家用。故當地工人家裡孩子若屆滿16歲時,便請來工頭及親朋歡慶,同時資證孩子長大成人,今後不再領半薪,可領取大人的全份工資。所以男孩16歲被認可為長大成為男丁,於此日舉行隆重的典禮。

臺灣做十六歲習俗和「七娘媽生」相關連。通常在幼兒週歲前後,準備香燭、花果、七娘媽亭(紙糊燈座)前往供奉七娘媽的寺廟向七娘媽祈願,請求保佑,然後以古錢、銀牌、鎖牌,串紅線為「絭」(音同卷),掛在幼童脖子上,這在民間稱為神的「契子」,有如母子一般親近。直到16歲成年,在該年七娘媽生這一天「脫絭」,取下古錢紅線,拜麵線、粽子等,答謝多年來的保佑之恩。

https://www.taiwangods.com/html/Cultural/3_0011.aspx?i=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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