馬修.戴斯蒙《下一個家在何方?驅離,臥底社會學家的居住直擊報告》
這本書榮獲2017年普立茲獎,非常精彩,但也非常沈重。作者小時候家裡窮,曾遭受「驅離」,長大後成為社會學家,在2008年至2009年撰寫博士論文期間,深入密爾瓦基市貧民區,採訪三十多名房東、記錄數萬筆驅離資料,用當中的素材撰寫成此書。
故事主軸圍繞著拖車公園與出租社區,兩個房東、數個貧困房客、社工、法庭等,所構成美國城市底層生活的縮影。
出租社區房東:
🔖舍蓮娜(北部黑人),丈夫名為昆汀,兩人共同管理名下房屋。舍蓮娜原先為國小老師,於1999年房地產低檔時開始置產收租,集中在舊城區。
房客:
🔖阿琳:從旅社(收容所)搬來,因妹妹的告別式而散盡積蓄,開始過著被驅離的生活,育有兩子喬瑞、賈法瑞(同母異父)。阿琳遭驅離後,被承接房子的新房客克莉絲朵收留,但是小孩跟克莉絲朵起衝突,為了即將到來的冬天,只能責備小孩,避免被克莉絲朵趕出家門。
🔖拉瑪:坐輪椅、裝義肢,希望用工事抵充欠繳房租,但總被房東剝削,喜歡與鄰居小孩打撲克牌,育有兩子路克、艾迪。
註:男性房客常透過勞務與房東抵充房租,因此房東可以用很少的報償,找到人來為他做任何事。房子損壞,房東不會請專業水電來修繕,而是找這些付不出房租或失業的房客,反正廉價人力到處都是。
🔖多琳:三代同堂的龐大家族,成員有派翠絲與孩子、娜塔莎、C.J、露比…等八人及一條狗,全家的衛生習慣很差。
拖車公園房東:
🔖托賓(南部白人) ,連尼是托賓的物業經理,協助經營拖車公園,即使拖車公園環境惡劣,但面臨停照危機時,住戶仍希望能保住托賓與連尼,以期不被驅趕。
房客:
🔖拉蕊:獨居的中年女人,被驅離後,偷偷搬進哥哥畢可的拖車。拉蕊花錢如流水,即使繳不出房租,拿到食物券,卻立刻跑去買龍蝦和國王蟹腳、62吋的大電視及除皺霜。
🔖史考特:原本是護理師,因照顧病人導致職業傷害,傷及腰椎,自此依賴止痛劑過度而成癮,多次違規竊取病人及醫院的藥物,最後被吊銷執照,從此成為毒蟲,處於底層階級。因擔任護理師具有的憐憫之心,照顧同是弱勢者的泰迪。
🔖潘:懷孕七個月,與男友奈德因為快克(毒品)存有前科,潘用工作換救濟金,奈德替人修車或改車,育有數名女兒。
這些房客大多有犯罪前科、毒癮、身無分文且無親友依靠,僅以聯邦救濟金、食物券等社會福利生活。
註:聯邦救濟金制度有財力上限,就是指在銀行裡的存款不可以超過2000美元,這項規定讓貧窮的人完全失去儲蓄的動力。
不論是拖車公園或出租社區,房屋外觀大多毀損極為明顯,居住品質非常差,窗戶地板破損、水槽馬桶不通、暖爐故障,根本不適合居住。美國某些地區氣候寒冷,冬天可能出現零下低溫,沒有暖氣的窮人,把所有的衣服都套在身上,縮成一團,顫抖著度過寒冬。這樣品質低劣的房子,租金卻花掉他們80%甚至90%以上的收入。
當一半以上的所得必須拿來繳交房租,許多家庭入不敷出,被迫遷徙至更骯髒、暴力、拮据的街區。一旦因為各種原因付不出房租,房東就可以上法院申請驅逐令,而房客通常因為請不起律師、資訊不足、消極逃避或疲於奔波的工作無法上庭,被房東吃得死死。
本書最讓人感到驚訝的,在於底層社區裡的房東,多數是從「窮人」起家,諷刺的是,這群房東壓榨的對象,便是窮人。在那樣貧窮、無法有正常生活品質的社區中,人性都被一一扭曲。
若你每天為生活疲於奔命,用食物券去換三十天份的溫飽就會顯得缺乏吸引力,這讓許多窮人時常出現各種不合理甚至咎由自取的行為。例如:住在拖車公園時常付不出房租的拉蕊,好不容易恢復八十美元的食物券資格,一拿到食物券卻立刻跑去買龍蝦和國王蟹腳,用後取分期付款的方式買了一台62吋的大電視,繳不起房租卻花兩百美元去買除皺霜…。
戴斯蒙形容,對於這些處於「極其多重現實夾殺之下」的族群,要從「貧窮中掙扎度日」,進步到「在貧窮中穩定度日」,這當中的尺度就已經遼闊到讓在底層的他們卻步。換言之,「窮人不是因為花錢如流水所以窮,他們花錢如流水正是因為窮」。當一個家庭收入有7~8成以上拿來繳房租,這個家有多少機會能過正常的生活?
🔖關於趨離
在美國法律,只要一積欠房租,房東就有權要求法院判驅離,即使房客事先知道將被驅離,也因為沒錢、前科記錄、被歧視,根本找不到下一個住處。
驅離當天,兩個治安官會帶著專門的搬家公司前來(老鷹搬家),把所有的東西移出拖車屋,房客有兩個選擇,一是放路邊任憑風吹雨打,一是租借搬家公司的倉庫,每個月約台幣 18000 以上的月租費。
放路邊,各種家具衣服值錢物品,可能被洗劫一空。書中多數窮人選擇倉儲,總想著:之後找到地方住,就可以退租了,應該不至於太久。但事實上,倉庫有投保,財產一旦入庫就不讓人進去隨便翻找,即使你是物品的主人,你也不能在天冷時進去抽件棉被或大衣出來。最後往往因為負擔不起倉儲費用,全部家當被拆解、回收、變賣,導致經濟狀況與生活品質更下一層。
除了剝奪生活的安穩之外,驅離也會導致身家財產的損失,住戶不僅會因為遭驅離而告別住家、鍾愛的母校跟熟悉的街坊,他們還會失去有形的財產:家具、衣服與書本。要建立一個家談何容易,付出的金錢跟時間相當可觀,但驅離卻將這一切一筆勾銷。
驅離的行為,是對房東財產權的保障,是對契約精神的維護,卻是對窮人經濟與精神的雙重打擊,讓人在學業、工作表現失常、感到失敗、無家可歸、一無是處。物質匱乏加上消極與憂鬱的心理,讓貧窮生生不息,一代傳一代。一旦被驅離,這些家庭或個人,幾乎只能重複「無家可歸——勉強找到地方住——再次被驅離」這樣的惡性循環。
人要先安居,心才能安定,心安定才能花心思在人際關係和其他議題上,孩子才不用東奔西跑,才更有機會在學業上精進累積,社區才會和諧,街坊之間才能培養感情,守望相助的觀念才能形成,但對於貧困家庭而言,所謂的安定根本遙不可及。
對於書裡某段情節心有戚戚焉,舍蓮娜因為多琳遲繳或欠繳房租,對多琳數次報修通知耍賴無視,多琳也因舍蓮娜不處理損壞的設備,故意不繳房租,兩人僵持不下,但終是房客吃虧。
這讓我想起去年房租到期時,正巧遇到馬桶堵塞,房東告知可能不予續租的心理壓力,讓我遲遲不敢報修,忍受馬桶不通的痛苦。這壓力到現在仍未消除,因此前陣子臥室燈壞了也自己處理,始終擔心不知何時房東會收回房子,無處可去?
依心理學家馬斯洛需求理論,生理與安全是每個人最基本的需求,惟有滿足了基本,才有餘力追求歸屬、尊重與自我實現。馬斯洛說:很多人沒有長期餓過,所以會低估飢餓的影響力,麵包沒有了,人就只為麵包而活。
在匱乏與不安中掙扎的人,還能剩下多少勇氣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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